有時整理食物櫃或冰箱時,會發現一些包裝良好,但是卻過了有效期限的食物,在這樣的情形下,究竟還能不能吃呢?以下為大家整理了注意事項,在這些條件下,有些過期食物是可以不用被丟掉的!
食品時效期怎麼訂?
依照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,有效日期的表示是政府的要求,為了保障食品安全。不過訂出有效日期者是食品製造商,他們會按照產品的製造、特性的不同,找出會影響食物品質變化的原因,透過一連串的實驗分析,推估出一個可以確保食用安全的時效。
故有效日期是被估算出的「時間範圍」,並不是代表食物過了這個時間點就會馬上壞掉!所以食品到了有效日期,還是能吃,但是在吃之前需要注意以下這些地方,才不會造成誤食。
過期食物分 2 種
1. 易腐敗類
舉凡肉品、海鮮類、豆製品、蛋製品、乳製品等食品過期後,就完全不建議再食用,因為這些食品水活性較高,保存越久越容易滋長微生物,若是吃進體內,就可能會對身體健康造成損害。
2. 乾燥類
如泡麵、餅乾、玉米脆片、奶粉等食物,因為水活性較低,此類型在保存良好的情形下即使是過期了,還是可以吃,可是會在營養及口感上稍微有影響,雖然不會對身體造成嚴重危害,但仍不建議大家吃太多過期的食物喔!
過期後還是可以吃的 6 食物
以下食物若經過正確及妥善的保存,在外觀、氣味、質地、顏色上無出現異常,即使超過了有效期限還是可以吃,但仍建議食物要儘早吃完才是最好的處理:
- 乾燥麵條:完全乾燥的狀態下,可以放上3年。
- 罐頭食品:保存在乾爽環境中,並且外觀沒有凹陷、膨脹或生鏽,過期了仍是可以吃。
- 雞蛋:放入水裡若會下沉就可繼續吃,若是浮起就不可再吃了。
- 麥片:無開封的話,超過有效期限 6 個月還是可以繼續吃。
- 麵包:存放冷凍庫裡,即使過了有效期限還是可吃。
- 餅乾:如果沒有出現油耗味及呈現粉碎狀,還是可以吃。
文 / 彭幸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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