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份報稅季節即將來臨,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義務人提供稅額試算服務。
各地區國稅局自 112 年 4 月 21 日起,陸續以掛號寄發 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紙本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;或以郵簡或簡訊方式,通知民眾利用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,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稅額試算書表加密 PDF 電子檔案。
不過有下列情形之一,國稅局不另行寄發紙本通知書,改採郵簡或簡訊方式通知:
- 於去 (111) 年申報 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時,自行以憑證 (含自然人憑證、金融憑證、「健保卡及密碼」及行動自然人憑證) 或行動電話認證,辦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者。
- 於去年申報 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時,自行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搭配線上驗證碼,辦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,且 111 年度經試算無應自行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者。
- 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作業,惟未採用者。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,於繳納稅款後,即完成 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收據聯為繳納憑證,免再送交國稅局,可利用電子支付帳戶、行動支付工具、現金 (票據或 ATM 轉帳) 、信用卡、委託取款轉帳或晶片金融卡、活期 (儲蓄) 存款帳戶即時扣款等方式繳納稅款。
此外,以現金繳稅者,於 112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持國稅局寄發的繳款書,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 (郵局不代收) 繳納。繳納稅額在 3 萬元以下,也可以至四大超商繳納,或以自然人憑證或經註冊的健保卡,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繳納。至於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,則可以線上登錄或是電話語音確認進行:
- 線上登錄:以憑證、行動電話認證或納稅義務人的「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+線上驗證碼」為通行碼,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回復確認。
- 電話語音確認:納稅義務人 110 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完成繳(退)稅且 111 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者,得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(0800-000321)語音回復確認。
文/李祉函 圖/楊紹楚